上面千条线,下面一根针。基层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,基层基础工作做好了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今年以来,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耕基层基础,在人力、物力、财力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倾斜,基层一线面貌焕然一新。
基层基础设施是履行好司法行政职能的基本条件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大力加强县(市、区)司法局和司法所建设,加快推进市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,继续搞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,建好维护稳定的一线组织和工作平台。
四川省紧紧围绕“八件实事”各项要求,全面提升司法所建设制度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水平。目前,全省已建成规范化司法所4649个,占全省乡镇(街道)总数的99%;有4104个司法所明确为司法局派出机构,有2235个司法所确定为副科级单位。
吉林省长春市司法行政机关以“夯基础、强基层、促发展”为目标,全面推进基层基础“三项建设”,认真组织开展“五化”达标司法所创建活动,全市70%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。
监狱劳教(戒毒)场所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,是全面推进监狱、劳教、戒毒工作科学发展,进一步提升监狱、劳教、戒毒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。
近几年来,山东省先后投资近9亿元用于监所警戒和安全设施建设,基层物防、技防水平明显提高,执法管理、教育改造功能得到强化。
广东省采取一系列措施,使经费向监区、大队倾斜。省司法厅为监区(大队)干警配齐警械、通讯工具、防暴防护器材、安检设备等装备,改善值班备勤用房条件。落实监狱、劳教经费标准,争取到38亿元资金投入监狱、劳教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,用于加快推进监所信息化建设。
“今年以来,由于加大监所基层基础建设力度,提高了安全保障能力,促进了监所持续安全稳定,创历年来同期最好水平。”司法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说。
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劲往基层使、钱往基层花,积极推动建立各项业务工作经费动态增长机制,保证基层经费适时调整、合理增长,不断提高基层经费保障水平。
2011年,浙江省级财政对欠发达地区司法行政机关预算内转移支付资金为7629.92万元,是2007年的33倍。市县配套的人民调解、法律援助、社区矫正经费从2007年的7307.65万元,增加到2011年的11099.37万元。
甘肃省近4年中央和省财政拨付司法行政各项经费(不含监狱劳教戒毒经费)达16515万元,配发司法所业务用车1370辆,实现“每所一车”,配备电脑和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,极大地改善了基层工作条件,司法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。